死因:为救伤者“一脚踩空,坠入100多米深的悬崖。”……“头部蹦裂”、“伤势太重”、临死前吃树叶、树皮和青草。 教训:(1)“由于他们探险是出于好奇与勇猛,犯下一个致命的错误,即此次行动完全是处于一种”保密“状态,这就使得他们在陷入绝境时,无人知晓。”(2)在获救前已断粮水5天4夜,体能已近衰竭,已有2人昏死过去。(3)“装有帐篷和食品的背囊被树枝挂下山谷;(4)“祸不单行,在莫江身后李崇波不慎滑倒,翻滚到10米外的岩下。”(5)获救的唯一线索是在小卖部曾买过80个鸡蛋和几斤饼干以及受困者之一的民警最后的鸣枪求救信号。 4、1994“阿尼玛卿案” 事件回放:1994年7月-8月,由北京汪晓征率领的一支业余登山队在攀登青海省的阿尼玛卿山时遭遇暴风雪,汪晓征和另外一名队员遇难。 死因:滑坠导致身体严重受伤丧失行动能力,未得到及时救助,最后死于长时间体温过低。 教训: (1)6名队员无一人亲眼见过雪山,有关冰雪作业方面的知识亦仅限于怀柔基地王勇峰20分钟的理论课; (2)在大本营,没有一个具备一定登山知识的人,没有随队医生,没有同外界联络的工具。这便意味着一旦山上发生意外,山下将束手无策。没有后援,是登山之大忌,这些他们都忽略了。也许,他们寄希望于这是一座安全的山。 (3)没有海拔高度计,无法知道确切的`海拔高度,以为距顶峰很近,实际上距顶峰高差还有逾千米; (4)当时天气已转坏,事前也知道5天后阿峰地区将出现大范围的降水天气,不顾一切,不带任何防寒装备在晚上登顶,完全违背登山常规; (5)C2的人未等突击登顶队员的到达就擅自先行撤营,理由是三人中只有一付可以使用的冰爪,怕雪大了下不去; (6)大本营在天气变坏一天后撤营,仅留一个人。无论出自何种理由,这一决定都是草率的的,说明他们对登山的严酷性和集体观念的重要性缺乏了解。 (7)上山时未设路标,下山时在判断路线上发生分歧,为统一意见耽误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 (8)下撤时,孙平一脚踩空,顿时滚了下去。汪、王二人因保护技术的欠缺,被带着一同滚了下去。汪因此而受重伤。 (9)三人在关键时刻分开行动,如若3个人保护着下撤,生还的希望会更大些。自救和同伴间的互救是登山中摆脱险境的第一步,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应分散行动的。 5、1998“轿子雪山案” 事件回放:1998年1月21日,昆明市三名中学生在轿子雪山失踪。社会各界动员一千人次前去寻找未果。3月7,当地农民上山寻牛,在一线天附近的深箐里发现一具女尸和附近的红外衣。经验证,这就是失踪三名学生中的一位。后来在附近又找到另外两具,每具尸体相距约50米。三具尸体距大本营不到800米。 死因:突遇暴风雪,迷失方向,长时间寒冷、饥饿,其中一名(女生)慌不择路坠崖把腿摔断,在风雪中挣扎到最后一口气而亡。 教训:中学生缺乏在野外应付突发事变的常识与能力,在暴风雪来临时不知所措,找不准去大本营的正确方向,在与恶劣气候和大自然无望的抗争中最终成为失败者,可惜可悲!同去归来的同学说:“如果我们多学一点生存知识,多有一点生存能力。如果我们多有一点”‘团队精神’,就一定能够避免这个悲剧,把他们三个全拖回来。如果我们早一点体会到,只有保存自己,才能看到更多的自然和人生的风景。如果轿子雪山的旅游设施更完善一点儿,有更多的路标,有一个灯塔……”。 6、1999“雪宝顶案” 事件回放:1999年8月1日,北京大学女子登山队队员21岁的周慧霞在攀登四川岷山主峰---海拔5588米的雪宝顶时,从海拔5200米处滑坠到4600米处,不幸遇难。 死因:高山反应较强烈,在神志较差的状态下,在20度的冰坡滑坠,因她没有紧急处理滑坠经验,加上山上雪硬,一滑坠就控制不住速度,导致悲剧发生。 教训:(1)未始终保持结组队形;(2)缺乏下滑制动的自我保护技术;(3)对有较强高山反应的队员(特别是女队员)要格外注意。高山反应回使人的思维麻木、动作变形迟钝,影响技术的正常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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