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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本版版务] 穿越者论坛活动公约(2015版) [打印本页]

作者: 仲裁委    时间: 2015-5-6 09:08     标题: 穿越者论坛活动公约(2015版)

本帖最后由 仲裁委 于 2015-5-6 09:19 编辑

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征求意见稿链接
穿越者论坛活动公约(2015版)(讨论稿)http://www.trekker.cn/viewthread.php?tid=19390&extra=page%3D1

原版链接
穿越者论坛活动公约http://trekker.cn/viewthread.php?tid=129&extra=page%3D1
作者: 仲裁委    时间: 2015-5-6 09:25

前言

由于户外活动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和危险,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请大家在组织活动或参加活动之前,认真阅读本公约。当您组织或参加活动时,表明您已同意并遵守下述公约。


第一部分 活动综述


第一条 穿越者论坛欢迎各种亲近大自然的活动,其中以山地徒步穿越活动为主。此外的活动不在本公约和活动发布区各版面讨论范围内。

第二条 参加或组织活动者应为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须身体健康,无心脏病、哮喘病、恐高症、高血压等不适合山地穿越运动的各类病史,男女均可。未满18周岁的驴友想参加活动,须在征得组织者和同行队员同意的情况下,由具有相同爱好的监护人代为报名并陪同参加方可。受活动区域开放限制,外籍人士可以视情况加入。

第三条 发布在穿越者论坛的活动一律秉承费用均摊、任务共担、经历同享、风险自负的“4A”原则。论坛鼓励活动参与者共担活动组织工作,活动发起者和协同组织者所承担的各种工作完全是自愿和义务的,不得从参加者那里收取任何组织费、劳务费以及各种名目的费用。活动公共开支必须公开。

第四条 发布在穿越者论坛的活动均应遵守LNT(Leave No Trace,无痕旅游)法则。(LNT的六大准则:一、事先计划并准备;二、在能耐受人类踩踏的地表行走及扎营;三、背上山的东西通通都要背下山;四、适当的处理所有你不能背下山的东西;五:留下你所发现的任何东西;六、将火的使用及对环境的冲击减到最低。)此外还需注意:森林防火期内不得携带火种进山;请尊重当地的民俗民风,避免各种不文明行为。

第五条 基于户外理念的差异,穿越者论坛谢绝一切商家或某人代表商家在论坛召集或参加活动。未经许可,谢绝与其它户外平台联合发起或转载发起于其它户外平台的活动。严禁以异性交友为目的的纯露营性活动。


第二部分 发起活动原则


第六条 穿越者论坛用户发布的活动计划和户外活动属个人行为,与论坛的运行无关,穿越者论坛起着信息交流的作用。

第七条 活动不设固定的发起者,凡是有责任心、有兴趣并有相应能力的论坛用户均可发起。

第八条 穿越者论坛对活动组织形式以及活动在论坛的表现程度不做限制。活动发起者可以作为队长公开召集队员;可以作为活动策划之一同时征集队长和队员;也可以私下联系相熟驴友,仅通过论坛做相互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论坛用户还可以仅仅提出一个活动的建议,通过论坛进行计划的咨询和讨论。

第九条 如发起活动,发起者应在活动帖首页写明或逐步完善如下内容:【线路介绍】【行程安排】【装备要求】【费用预算】【人员要求】【报名格式】【集合要求】【免责声明】。并根据活动需要,随后补充【名单统计】【任务分工】【公装分配】等内容。

第十条 路线介绍除简单文字描述外应附路线图,并尽可能说明计划路线的长度、路况、累计爬升高度等信息,行程安排中应提出预计徒步速度和预计总徒步时长等内容,以方便其他人酌情报名。同时建议在路线介绍中加入徒步线路主要危险和难点、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方面的内容,这一点对于较艰苦的长线尤为重要。

第十一条 活动发起人应根据活动的强度难度特点以及本人或队长对活动的掌控能力,设置适当的报名门槛并限定合理的队伍规模,如驴级、男女比例、熟识程度等。论坛鼓励事先约定好要求的择人行为,活动发起者应在同样满足所列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报名先后顺序选择队员,对不适合者予以劝退。穿越者论坛不鼓励不足三个人的户外活动,同时也不鼓励单次活动的大规模化。

第十二条 对于较艰苦的长线活动,应采用联系人制度。一是活动发起者需委托论坛中留守并熟悉穿越计划的人员担任该活动联络官,负责及时在论坛发布活动进展信息;二是全体队员每人写一份包含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血型、亲属联系方式等信息的紧急联络单,行前集齐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交给本次活动联络官以备不时之需,该信封应在队伍安全归来后当众销毁。

第十三条 根据活动需要,活动发起人有权强制报名人员集体参加户外保险或提交户外保险证明,有权要求报名人员在免责协议书上签字。

第十四条 在活动过程中,发起者负责组织、协调、带队、联络等工作,可以在队中委任联络、开路、收队、小组长、财务和活动记录人员等,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如天气、队员体力等)做出行程调整。

第十五条 活动中发起者有义务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原则上发起者不会对任何个人承担法律责任。这点大家都应该保持清醒地认识和共识。


第三部分 参加活动原则


第十六条 参加者应本着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活动。

第十七条 参加者本人应身体健康,对自己的体能、经验、装备等有清醒的认识,对拟参加活动的强度、性质、发起人特点、队友等有基本的了解,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活动。

第十八条 参加活动必须跟帖报名,且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可私信给发起人,新同学参加需注册,若注册不到12小时不能发言,请把网名短信通知发起人,由发起人代报名)。报名后应随时上网查看是否有活动变动通知及确认名单中是否有你的网名。报名活动需理解和尊重发起人的择人权,做好被拒心理准备。谢绝空降和外挂。

第十九条 参加者需有团队精神,信任发起人、信任大家的共同力量,不要经常独自活动、不要在队内再搞小团体。参加者应服从发起人安排,积极参与并分担发起人分配的各项任务,互相协助,注意安全,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遇到困难或意见不统一可与发起人协商,但没人强迫您服从。穿越者论坛无强驴,并严重反对个人英雄主义,请合理控制运动强度,提倡放弃,反对冒进。

第二十条 活动中的公共费用实行均摊原则,参加者需承担各自的活动费用。半途加入或退出者也需自觉承担相应部份的费用。报名后如因迟到或其它个人原因放弃活动,亦需自觉承担包车等交通费用。


第四部分 免责条款


活动召集帖后请注明以下免责条款:

1、户外运动具有天然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活动过程中极可能造成病患、伤害甚至死亡,充分的计划、合适的同伴、可靠的装备有助于降低但绝不可能避免户外运动的风险,参加者需充分考虑个人的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在百分百地确定你明知活动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前提下,若仍然愿意参加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请谨慎报名。

2、本次活动为非商业AA制自助式户外活动,全体队员均为团队平等的一份子,活动由各驴友AA出资共同进行,不属于经营活动,没有盈利性质,相互之间是自由组织、自愿参加、自我管理、风险自担的关系,不存在谁领导谁,谁为谁负责的问题。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民事和法律责任。

3、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由其本人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其他任何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作者: 阿红姐姐    时间: 2015-5-6 12:02

认真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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