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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历史制度规章] 穿越者论坛活动公约 [打印本页]

作者: 活动    时间: 2005-1-19 22:40     标题: 穿越者论坛活动公约

前言
由于户外活动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和危险,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请大家在报名组织活动或参加活动之前,认真阅读《穿越者论坛活动公约》。当您组织或参加活动时,表明您已同意并遵守下述公约:

第一部分 活动总述
第一条:
穿越者欢迎各种亲近大自然的活动,其中以山地徒步穿越活动为主。此外的活动不在本公约和穿越者主版讨论范围内。
第二条:参加或组织活动者应为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须身体健康,无不适合爬山运动的各类病史,男女均可。受活动区域开放限制,外籍人士可以视情况加入。
第三条:穿越者论坛的活动一律为AA制(AA制含义详见“穿越者初认识——写给新朋友的论坛导读”),发起者或协同组织者所承担的各种工作,完全是自愿和义务的,不从参加者那里收取任何组织费、劳务费以及各种名目的费用。穿越者谢绝一切商家或某人代表商家在论坛召集或参加活动。

第二部分 发起活动原则
第四条:
穿越者论坛用户发起的活动计划和户外活动属个人行为,与网站的运行无关,穿越者论坛起着信息交流的作用。
第五条:活动不设固定的发起者,凡是论坛上有责任心、有能力、有兴趣者均可发起。
第六条:穿越者对活动组织形式以及活动在论坛的表现程度不做限制。活动发起者可以作为领队公开召集队员,可以作为活动策划之一征集领队或同伴,也可以私下联系相熟驴友,仅通过论坛做相互间的沟通,甚至仅仅提出一个活动的建议,通过论坛进行计划的咨询。
第七条:活动发起者如在论坛中进行人员召集或征集,请尽可能注明需要的人数,以及男女比例、装备情况、户外经验、熟识程度、体力意志力等具体要求。并在同样满足报名所需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报名先后顺序选择队员,不适合者予以劝退。
第八条:如发起穿越活动,建议活动发起者于活动前在活动版发布活动计划。除了对召集人员的要求外,活动计划还应包括如下内容:活动的时间、线路、特点、强度、难度、行程安排、所需装备、交通方案、预算费用、组织团队成员、报名方法、责任声明等内容。
第九条:在活动过程中,发起者负责组织、协调、带队、联络等工作,可以在队中委任联络、开路、收队、小组长、财务和活动记录人员等,参与活动的人员应支持上述人员的工作。
第十条:活动中发起者有义务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原则上发起者不会对任何个人承担法律责任。这点大家都应该保持清醒地认识和共识。

第三部分 参加活动原则
第十一条:
活动参加者应本着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
第十二条:参加者本人应身体健康,有团队精神及顽强的意志力。
第十三条:参加者应自备野外活动所需的基本装备,符合活动发起者的装备要求,如登山鞋、背包、防寒衣物、照明工具等。
第十四条:活动中的全部费用实行AA制原则,参加者需承担各自的活动费用,所有公共费用一律平摊。半途加入或退出者也需自觉承担相应部份的费用。报名后如因迟到或其它个人原因放弃活动,亦需自觉承担包车等交通费用。
第十五条:活动参加者应尊重发起者的组织、安排,遇到困难或意见不统一可与发起者商量,但没人强迫您服从。
第十六条:参加者应协助发起者做好公共工作,互相协助,注意安全,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遵守时间。如果迟到,须自己解决交通问题或表明你放弃参加活动。
第十八条:爱护环境。希望穿越者论坛的网友们在户外穿越过程中,除了脚印,什么也不要留下,除了照片,什么也不要带走。

第四部分 免责条款
鉴于户外活动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特对相关法律责任做如下说明: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承担侵权赔偿应满足法定的要件有:损害事实的出现;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发生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存有过错。以登山为例,网友在登山过程中,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潜在的人身危险有正常的判断和预见;活动发起者对登山队成员的攀登活动并不具有法律上的监护责任。某位网友在活动过程中,遇客观环境等不可抗力或自己的大意导致意外伤害的发生,活动发起者没有主观过错,以及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活动发起者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建议活动组织者在召集贴子中做以下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和财务官。”


之所以建议大家写上这个声明,是为了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性,希望大家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和不可预知性。
(如果大家对本公约有任何意见,请到论坛建设版进行讨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9 23:07:35编辑过]


作者: iq0250    时间: 2008-5-11 13:07


作者: 酷爱探险    时间: 2008-6-16 11:56

hao
作者: 酷爱探险    时间: 2008-6-16 11:57

怎么回事
作者: 海豹    时间: 2008-11-23 22:13

支持
作者: 卡拉扬    时间: 2008-11-23 22:18

以下是引用海豹在2008-11-23 22:13:21的发言: 支持

海豹大哥:好久不见还欠一次活动哈!

http://www.trekker.cn/viewthread.php?tid=9314


作者: 姚律师    时间: 2009-1-6 07:45     标题: 穿越者论坛活动公约

坚决服从和支持!
作者: 地瓜    时间: 2009-6-24 15:59

这个必须支持
作者: 英吉沙    时间: 2009-8-27 14:28

公约制定的好,拥护,支持!
作者: 海鸽    时间: 2009-10-5 05:59

穿越者论坛历史悠久,这个公约全面周到,再次学习受益匪浅,穿越者的开拓者们大智慧也!
作者: 真无名    时间: 2009-11-26 22:03

无条件的支持!
作者: 老乔    时间: 2009-12-4 08:39

我坚决支持


作者: 仲裁委    时间: 2012-3-12 13:40

1
作者: 使者    时间: 2014-2-14 15:21

AA制的户外活动必须周知公约,学习中……
作者: 老九    时间: 2015-4-2 12:37

这个建坛之初发布的活动公约比较全面和准确的表达了论坛对活动的态度,措辞较为严谨,一直未曾修改。
今天看来,也只是个别字词可能需要完善,待慎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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